南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业务知识问答
1.什么叫人事代理?
人事代理(委托管理人事关系、档案的简称)是指政府行政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人事政策的要求,接受用人单位或个人的委托,为其代理有关人事方面业务的社会化服务方式,以实现人员使用与人事关系管理分离的一项人事改革新举措。
2.在南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能享受到什么服务内容?
通过几年的拓展和完善,南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可为人事代理人员提供如下十几项服务。
(1)为普通全日制毕业生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2)人事档案接收、管理、转移;
(3)职称确认和申报评审;
(4)档案工资核算、调整;
(5)年度考核审验;
(6)人员身份确认;
(7)转正定级(档案工资转正、见习期满转正);
(8)工龄连续计算;
(9)出具有关人事代理证明(如出国、考研政审);
(10)代办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
(11)集体户挂靠落户;
(12)继续教育学时验证;
(13)党团关系接收;
(14)学历信息认定、变更;
(15)其他相关服务。
3.我是今年应届普通全日制毕业生,想办理人事代理,请问该如何办理?
您可携带如下有关材料到南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办理。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身份证复印件1份;
(5)专业技术资格证复印件2份;
(6)《福建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呈报表》一式两份(用人单位签章);
(7)《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8)学籍档案(如果档案不在南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请到该中心开调档函,及时将档案转来)。
4.我是南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人事代理对象,想将人事关系、档案转出,请问该如何办理:
新接收人事关系、档案的单位必须具有人事档案管理资格。您可携带如下有关材料办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函件)。
(1)接收单位所在地组织或人事部门开具的《调令》、《商调函》等函件;
(2)接收单位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的《调令》、《商调函》等函件;
(3)《调动呈报表》一式三份;
(4)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调档函;
(5)《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录(聘)用单位调档函原件1份;
(7)《入伍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8)征兵部门的调档函。
如是南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代理立户单位的员工,办理人事关系、档案转移时,需征得单位的书面同意;户籍、医社保、党组织关系等在南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的,须先办理户籍、医社保关系、党组织关系迁出。
5.我是南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人事代理对象,人事代理(工作)已满一年,请问如何办理转正定级?
人事代理对象填写《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转正定级考核鉴定表》一式两份(此表可登录www.nprs.gov.cn“下载专区”下载),用人单位出具鉴定意见并签章,报南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办理。
6.我是南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人事代理人员,想申请确认专业技术资格,请问该如何办理?
学历为普通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代理人员,如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可申请确认相应职称。
(1)可确认的条件
(一)中专学历人员: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可确认为员级职称;
(二)大专学历人员: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可确认员级职称。取得员级职称并继续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两年,可申请确认助理工程师;
(三)本科学历人员: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可确认助理级职称;
(四)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一参加工作即可确认助理级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三年可直接确认中级职称;
(五)博士研究生学历:一参加工作即可确认中级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两年后可申报评审高级
(2)应提交的材料
(一)《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一式三份,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写明考核意见(主要证明从事本专业工作,具备确认相应职称的条件)。此表可登录www.nprs.gov.cn“下载专区”下载,正反面打印。
(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
(五)期间缴纳社保凭证1份;
(六)近期免冠一寸相片2张。
(3)办理的程序
南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审核毕业生提交的材料,签署相关意见后,呈南平市职改办审批。
7.我是南平市生源普通全日制毕业生,想把学籍档案转回南平,请问该如何办理?
针对毕业时间不同,请按如下方式办理:
(1)应届毕业生离校后学籍档案转入。向学校申请,要求学校将学籍档案寄往:福建省南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档案室,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八一路338号(邮编:353000),联系电话:0599-8833299。档案请密封完整并通过邮政局机要渠道转递(由学校转递),严禁档案自带。
(2)往届毕业生学籍档案转入:可按应届毕业生学籍档案转递方式办理,也可到南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开具《调档函》,交原档案保管机构,根据《调档函》的要求办理档案转移。
8.本人学籍档案在南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保管,目前落实就业单位,想将学籍档案转出,请问该如何办理?
办理调档的单位,必须有人事档案保管资格。您可携带要求调档单位开具的《调档函》及组织人事部门办理的就业审批材料前来办理。
9.因招聘(录)政审需要,需查阅毕业生的人事(学籍)档案,请问该如何办理?
根据人事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请按如下方式办理。
(1)查阅单位须开具查阅档案介绍信,申明查阅理由,派人事干部(中共正式党员2名)持有效证件前来查阅。
(2)在查阅登记本上写明查阅的时间,材料名称、份数、理由等,并由查阅人员签字。
(3)查阅档案要在指定的阅档室进行,不准携出室外,严禁圈划、抽取、折叠、涂改、撤换档案材料,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
(4)任何人不准查(借)阅本人及亲属的档案。
10.借阅档案有什么规定?
档案原则上不得外借。特殊情况借阅档案需在十五天内归还。如因特殊情况必须借出使用时,借阅单位须开具借档函,说明借阅理由,并出示当事人身份证及同意借档的意见,经批准后通过机要转递,或由借阅单位开具介绍信派人事干部(中共正式党员)前来提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