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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脱贫攻坚知识问答(5)
发布时间:2019-11-26 14:30

 

 
88.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有哪些?
 
答: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的对象主要包括:居住在D级或C级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89.贫困户申请危房改造的程序是什么?
 
答:贫困户自愿向村或乡镇政府提出危改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公示);市县危改办指导各乡镇对农户房屋进行危房等级鉴定,乡镇组织填写《海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房屋安全等级鉴定书》;乡镇政府审核(审核结果公示),如实填写《海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申请审批表》;农户到乡镇规划所进行报建,签订改造危房协议书;市县危改办审批确认。
 

 
90.农村危房改造面积标准是多少?
 
答:农村危房改造应结合实际,控制建筑面积。分散供养的五保户由各乡镇负责建设好房屋,面积控制在30-40平方米;建档立卡贫困户,原则上,1-3人户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户均住房面积超过上限的,超出部分由农户自行承担。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需要政策兜底的特困户,改造房屋面积按下限标准控制,普通装修。
 

 
91.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的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各市县及各年度的补助标准都有所不同,2017年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拆除重建户补助标准不低于21000元/户;修缮加固户补助标准不低于9000元/户;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原有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再由省级扶贫资金安排补助20000元/户。危改农户新建房屋符合房屋建设标准要求、城乡规划要求、报建手续完善、具有民族特色风貌,经市(区)县职能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可在原建房补助标准的基础上进行奖励。
 

 
92.贫困户危房改造补助款是如何发放的?
 
答:危房改造补助款按照危房改造进度分阶段发放,动工即可通过农户“一卡通”账户拨付补助资金的50%至80%,余款待验收合格备案后拨付。
 

 
93.贫困户与其他农户共住一D级危房,如何进行危房改造?
 
答:凡贫困户都应分别给予危房改造补助,并由贫困户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宜的改造方式进行改造。
 

 
94.当年确定为危房改造对象,但因家里有特殊情况(如亲人过世等原因),是否可以推迟第二年实施,当年是否可以作脱贫处理?
 
答:可以推迟到第二年实施,当年不作脱贫处理,但应该严格控制,且第二年农户需再次提出个人危房改造申请。
 

 
95. 贫困户住房不属于危房,但十分拥挤,是否可以申请危房改造?
 
答:贫困户住房不属于危房,但十分拥挤,可使用扶贫资金、民政帮扶资金、地震安居工程资金进行危房改造。
 

 

 
【两项制度衔接】
 

 
96.什么是社会保障兜底扶贫?
 
答:社会保障兜底扶贫是按照“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可持续”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家庭实现政策性保障兜底。
 

 
97.社会保障兜底的对象有哪些?
 
答:社会保障兜底对象分为五类:一是无劳动力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二是因残重度贫困的家庭;三是因病重度贫困的家庭;四是因灾或因意外事故造成重度贫困的家庭;五是因其他不可抗拒原因,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重度贫困家庭。
 

 
98.什么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符合社会兜底保障条件?
 
答: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帮扶脱贫、且人均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或因残疾、重病、教育、灾祸导致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99.如何落实“两项制度”衔接助推精准扶贫?
 
答:省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教育医疗住房保障和产业扶贫实施办法的通知》(琼府办〔2017〕112号)明确规定,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教育、医疗、住房保障和产业扶持工作,坚持资源统筹、分类管理、人员双向纳入、政策无缝衔接。未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范围的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在教育、医疗、住房保障等方面享受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相同的政策待遇;有劳动能力且有脱贫意愿的农村低保对象享受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相当的产业扶持政策待遇。
 

 
100. 农村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享受的教育补助标准是什么?
 
答:农村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按照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同等标准享受各项补助政策。
 
义务教育阶段的农村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伙食费补助标准为小学每位学生每年2000元,初中每位学生每年2500元;学习生活用品费补助标准为每位学生每年400元。
 
对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农村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在实施本省现有的学前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政策的基础上,再给予补助生活费、住宿费、教材费。学前教育阶段,在幼儿园按照每位学生每年1000元标准补助生活费。普通高中阶段,按照每位学生每年1000元标准补助生活费;每位学生每年1000元标准补助住宿费和教材费。中等职业教育阶段,按照每位学生每年3500元标准补助生活费;每位学生每年400元标准补助教材费。
 
各市县根据本市县实际制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教育补助补贴政策,亦适用于农村低保家庭学生与特困供养学生。
 

 
101.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享受哪些医疗保障待遇?
 
答: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按照建档立卡贫困户同等标准享受医疗保障待遇:提高普通门诊报销比例、慢性病特殊病种门诊报销比例、住院报销比例;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住院医疗费不设起付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和疾病应急救助后,农村低保和特困人员个人仍无能力支付的剩余医疗费用,由各市县从医疗救助专项资金中支付;在本市县行政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享受“先治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等优惠服务。
 

 
102.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享受哪些住房保障待遇?
 
答: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在危房评定标准、补助标准、危房改造面积标准、质量安全标准等方面享受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同等的待遇。对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可以通过建设集体公租房、利用闲置农房和集体公房置换、提高补助资金额度等方式予以兜底解决。
 

 
103.有劳动能力且有脱贫意愿的农村低保对象享受哪些产业帮扶政策?
 
答:有劳动能力且有脱贫意愿的农村低保对象享受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相当的产业扶持政策。根据农村低保对象劳动力、承包土地、生产技能等情况,在旅游、农业种植养殖、光伏、电商、金融等方面予以扶持。
 

 
【金融扶贫】
 

 
104.什么是扶贫小额信贷?其服务对象是什么?
 
答:扶贫小额信贷是专门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获得发展资金而量身定制的扶贫贷款产品。主要是为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下、3年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县级建立风险补偿金的信用贷款。
 
扶贫小额信贷的服务对象是建档立卡贫困户。
 

 
105.扶贫小额信贷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扶贫小额信贷可享受的优惠政策:一是手续简便,贫困户不需要向银行提供抵押或担保;二是成本低,按基准利率放贷,享受财政贴息;三是期限长,贷款最长期限可达3年。
 

 
106.扶贫小额信的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分别是多少?
 
答:贷款额度主要根据扶贫对象的授信等级和产业发展规模而定,一般为5万以内。贷款期限主要根据扶贫对象户所发展产业(品)正常生产经营周期来确定,不搞简单的半年或者一年为限。贷款利率为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
 

 
107.扶贫小额信贷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答:扶贫小额信贷的申请条件是:已录入建档立卡信息系统的贫困户,凡有发展愿望、生产能力、发展项目和还款能力的,都有资格申请贷款,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从实际出发,适度放宽申请贷款的年龄条件。
 

 
108.扶贫小额信贷的申请流程是什么?
 
答:扶贫小额信贷的申请流程:一般可参照“五步法”(户申请、村初审、乡审核、县复查、银行审定)放贷。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操作流程。村级组织(村委会或为扶贫小额信贷设立的村级管理机构)根据贫困户申请,对该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其家庭的社区信用度、发展能力和劳动技能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评价,可“一次核定、按年升(降)级”。对申请的贷款,要结合本村产业发展规划、市场需求、贷款人家庭实际,看其发展项目是否合适,发展规模、贷款额度和期限是否恰当,并提出初审意见。乡级政府相关部门,主要查看项目是否符合实际和扶贫规划,并提出审核意见;基层金融机构客户经理根据要求进行实地调研审查。
 

 
109.扶贫小额信用贷款的用途是什么?
 
答:扶贫小额信贷是支持有意愿贷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用于发展产业,增加收入。不能用来盖房子、娶媳妇、还债以及用于吃喝等与增收脱贫无关的支出。
 

 
110.扶贫小额信贷对贷款贴息有哪些规定?
 
答:扶贫小额信贷贴息一般采取两种方式:1.补贴到户。即先结后贴、应贴尽贴,就是贷款贫困户按照贷款合同约定,先按期偿还银行的本息,财政再按规定程序和办法给予贴息;对未按期还款及其它违约行为不享受贴息。2.直接贴息到银行。为了简化程序,根据本地规定,按照贫困户贷款额度,直接将贴息资金补贴到银行,但根据我省琼府办〔2017〕103号文件规定,对金融机构发放给贫困户5年以内,执行基准利率的自建住房贷款,按照实际贷款期限每年给予全额贴息。
 

 
111.扶贫小额信贷对贷款偿还有哪些规定?

答:扶贫小额信贷的偿还:在贫困户贷款本(息)到期前1个月,贷款发放银行通过信贷员,或由村级组织通知贷款户,提醒其按时还本付息;对逾期的,贷款发放银行和村级组织采取公示、广播、到户等方式,催促逾期贷款户偿还贷款本(息);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确因特殊原因暂时不能偿还时,要提前书面申请延期,经村级组织核实后报贷款银行审定,原则上可以给贫困户适当宽限期。
 

 
【社会扶贫】
 

 
112.“扶贫日”具体是哪一天?设立的目的意义和核心内容是什么?
 
答:2014年8月,国务院决定将每年10月17日设立为“扶贫日”,10月17日也是国际消除贫困日。我国设立“扶贫日”,是响应联合国决议的具体行动,主要目的和意义是引导社会各界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关心扶贫工作。“扶贫日”的核心内容是学习身边榜样、宣传凡人善举,动员社会广泛参与,培育良好社会风尚。
 

 
113.“百企帮百村”“千企帮千户”的内容是什么?

编辑:贯学网guanxue.net 来源:贯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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